致:北京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维护及促进上述“xxx”的管理,本人/我等/我司现同意签署并遵守“xxx” 《业主公约》及其它相关规定,本人/我等/我司承诺遵守该管理公约内容的所有条款和规定。
本人/我等/我司亦同意在转让上述房屋或其任何部分时,于有关买卖/租赁合约签署之日起十五天内,就使用变化情况以书面通知上述“xxx”的管理者(北京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),并取得本人/我等/我司的承让人签署与此相同的承诺书及交与管理者,以确保本人/我等/我司的受让人遵守该《业主公约》内的一切条款及有关修订内容。
在管理者收到本人/我等/我司承让人的承诺书前,如本人/我等/我司之承让人违反管理公约的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欠管理费用、分摊费或其它费用),法律责任将由本人/我等/我司承担。
以上是本人/我等/我司确认所签署之承诺书。
栋 梯 房
( 业主名称及签署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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